输白蛋白的适应证有哪些?
凡引起血管内和血管外白蛋白缺乏的血液病均是输注白蛋白的适应证。
(1)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淋巴瘤等恶性血液病后导致肝功能严重受损,白蛋白合成不足;各种血液病异体、自体骨髓移植后肝功能严重受损,白蛋白合成不足。
(2)骨髓移植后发生肝静脉闭塞病时。
(3)各种原因引起出血与休克,对轻症患者(血容量损失小于20%)仅输用晶体液或血浆代用液;对中等程度血容量损失者(20%~50%)加用红细胞悬液来维持患者红细胞压积达35%,以利恢复携氧能力;对重症患者(血容量损失50%~80%)则再加用5%白蛋白或血浆蛋白溶液;对血容量损失高于80%者则需用新鲜血和冰冻新鲜血浆。如果用20%~25%白蛋白,则应同时输入适量的晶体液以防脱水。如果患者的血浆蛋白低于52 g/L,应输注浓缩的白蛋白以提高血浆蛋白量至少到52 g/L的临界值。
(4)严重肺感染所致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输注白蛋白可能改善此病。